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垦利昌达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溶剂油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垦利昌达化工有限公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精细化工园镇北外环路以南、民营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冯超超 垦利昌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达化工”)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冯超超,住所位于垦利区胜坨精细化工园镇北外环路以南、民营路以西。该企业经营范围:精制石脑油6万吨/年、6#溶剂油0.5万吨/年、120#溶剂油0.6万吨/年、140#溶剂油0.4万吨/年、180#溶剂油0.5万吨/年、200#溶剂油1万吨/年等。 厂区占地约26673m2,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垦国用(2012)第257号]。厂区内建设有10万吨/年溶剂油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套10万吨/年溶剂油生产装置、溶剂油罐区、控制室、化验室、装卸车设施、凉水塔、消防设施等;另外厂区内建设有10万吨/年溶剂油装置成品罐区调整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10万吨/年溶剂油生产项目共分为两种工况,工况一以石脑油为原料,通过分馏生产精制石脑油、6#溶剂油、120#溶剂油、200#溶剂油;工况二以燃料油为原料,通过分馏生产石油醚、精制石脑油。 昌达化工于2021年4月29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0]050267,有效期至2023年9月27日,许可范围包括工况一:石脑油7.7万吨/年、6#溶剂油3000吨/年、120#溶剂油1万吨/年、200#溶剂油1万吨/年;工况二:石脑油8.8万吨/年、石油醚1.2万吨/年(以上两种工况无法同时生产、单独运行、混合运行总产能不超过10万吨/年)。 昌达化工于2023年3月3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300092,登记品种,原料:石脑油、燃料油;产品:石油醚(12000吨/年)、精制石脑油(88000吨/年)、6#溶剂油(3000吨/年)、120#溶剂油(10000吨/年)、200#溶剂油(10000吨/年)。 昌达化工于2021年10月18日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东AQBWHⅢ202100094,有效期至2024年10月。 公司现有员工25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其中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了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 | 孙凤霞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张乐新、刘佳新、周淑娟、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孙凤霞、高磊磊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2.9.20 | 高磊磊 | 初访 | |
2023.5.29 | 孙凤霞、高磊磊 | 考察 | |
2023.6.15 | 孙凤霞、高磊磊 | 检查 | |
2023.7.4 | 孙凤霞、高磊磊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9.1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 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本项目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 根据2011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修改)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2) 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垦利昌达化工有限公司溶剂油罐组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生产装置中碱洗塔、水洗塔、精脱硫塔、精馏塔的危险等级为“Ⅲ”,危险程度属于“低度危险”;罐区内石脑油/燃料油储罐、精制石脑油储罐、6#溶剂油储罐、120#溶剂油储罐、200#溶剂油储罐、石油醚储罐的危险等级为“Ⅱ”,危险程度属于“中度危险”。 (5)本次评价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估软件对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储罐、设备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分别进行模拟分析,石脑油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灾害模式为“池火”,死亡半径为59m,重伤半径为67m,轻伤半径为87m,未产生多米诺影响区。 (6)本次评价共检查了174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6项,约占总检查项3.4%;符合项168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6.6%。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在正文8.2节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企业针对隐患情况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见8.3节。 (7)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1)模拟分析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通过分析:个人风险基准3×10-6次/年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1×10-5次/年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3×10-5次/年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本次评价的社会风险值曲线处于可接受区。 本评价报告对垦利昌达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溶剂油生产项目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等评价方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对策措施建议,并于2023年7月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厂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外部安全条件和总平面布置、主要生产装置单元、储运设施单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单元、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