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石化”)成立于2002年4月3日,注册资金壹亿元整,位于东营市东营港港北一路北、港西二路西,占地面积1360余亩,现有职工900余人,法人代表周金宁,经营范围: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东营市东营港港北一路北、港西二路西:石脑油79.21万吨/年、轻油(催化汽油)20万吨/年、液化石油气42.642万吨/年、高清液化气6.59万吨/年、混合碳四(民用液化气)11.01万吨/年、醚后碳四8.91万吨/年、氢1.62万吨/年、燃料油(闪点<60℃)101.31万吨/年、干气13.33万吨/年、柴油(闪点<60℃)183.28万吨/年、汽油25.7万吨/年、丙烯7.15万吨/年、丙烷2.35万吨/年、MTBE3.34万吨/年、硫磺1.67万吨/年、轻芳烃20.69万吨/年、异辛烷11.53万吨/年、废酸0.81万吨/年、正丁烷4.35万吨/年、酸性气(主要成分为硫化氢)5.28万吨/年、苯6.54万吨/年、甲苯15.6万吨/年、二甲苯17.6万吨/年、芳烃(C6-C12芳烃75.06%)30.25万吨/年、航煤38.16万吨/年、硫酸(98%)0.74万吨/年、中间产品:抽余油(正构烷烃C4-C9 22.95%,异构烷烃C5-C8 64.78%)、石脑油、东营市东营港港北一路南、港西二路西:硫酸(98%)15万吨/年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油原油销售(有储存、仓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渣油、蜡油、油浆、重交沥青、石油焦、重芳烃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润滑油、重油销售;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亚通石化现为南、北两个厂区。北厂区现建有180万吨/年高等级重交沥青装置、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20万吨/年气分配套4万吨/年MTBE装置、25万吨/年芳烃装置、16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项目(包括异辛烷合成单元、废酸处理单元)、30万吨/年电极原料生产装置、100万吨/年化工油加氢精制装置、20000Nm3/h制氢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及硫磺回收装置、120万吨/年劣质原料加氢处理装置、100万吨/年化工轻油改质装置,并配套罐区、装卸区、火炬系统及公辅工程等;南厂区内现有15万吨/年硫酸装置、罐区、装卸区、污水处理场及公辅工程设施。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张敏、姜雪梅、周淑娟、王翠英、刘佳新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周大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9.15 | 于勇 | 初访 | |
2021.1.11 | 于勇、姜雪梅 | 考察 | |
2021.1.13-6.22 | 于勇、张敏、刘佳新、姜雪梅 | 检查 | |
2021.6.28 | 于勇、姜雪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7.8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池火灾模型、蒸气云爆炸定量模拟评价法和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DOW7)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并于2021年6月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厂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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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辛一站天然气净化装置 | |||
项目简介: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7日,注册资本891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鹿克俭,公司现有员工324人,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30号。经营范围:电器、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及控制柜生产、销售、维修;抽油机、工程机械、机电设备、井下管具、索具、井口装置、大钩、泵类、电热杆、电线电缆、游动滑车生产、销售、维修;石油机械配件、电子器材、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及无线电发射装置)和制冷设备生产、销售、维修;油田作业设备、油田特种作业车辆、服装、水泥预制品、劳保用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钻井、测井服务;洗井作业;井下作业、油水井技术服务及维修;油、水井调剖堵水施工技术服务;地热余热系统、新能源开发及技术服务;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3类);房屋、设备、车辆租赁;房地产开发;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销售;钻井泥浆处理;噪音治理、固废无害化处理;油田混合烃(不含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生产、销售;稳定轻烃、油田混合烃生产销售。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辛一站天然气净化装置项目1套。.辛一站天然气净化装置及其配套公辅设施,设计处理原料气2.5×104m3/d,实际原料气(天然气)处理能力2875t/a;劳动定员16人,占地面积3003m2。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张猛、张敏、姜雪梅、张久亮、张鹏飞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张鹏飞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3 | 张鹏飞 | 初访 | |
2021.4.29 | 李爱玲、张鹏飞 | 考察 | |
2021.5.7 | 李爱玲、张鹏飞 | 检查 | |
2021.7.10 | 李爱玲、张鹏飞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7.1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评价报告对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辛一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蒸气云爆炸定量模拟评价法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对策措施建议,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和机械伤害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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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设立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原料质量提升项目 | |||
项目简介: 2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改造前以渣油为原料采用一段抽提,生产脱油沥青(39.6万吨/年)、脱沥青油(159.5万吨/年)、石脑油(0.5万吨/年),齐成新能源拟投资12011.16万元在装置内预留空地建设脱轻工段,以渣油为原料,在原有工序不变的前提下,新增脱轻工段,拟以渣油为原料经过脱轻、抽提等工艺(主工艺流程未发生较大变化,仅增加了脱轻工段,通过分离工艺提取蜡油混料),技改后2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生产脱油沥青(36.84万吨/年,减少2.76万吨/年)、脱沥青油(142.5万吨/年,减少17万吨/年)、石脑油(0.5万吨/年,不变)、蜡油混料(20万吨/年,技改后新增),技改后装置总产能未发生变化。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陈敬敬 刘佳新 张敏 周淑娟 王翠英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周淑娟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周大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11.23 | 周淑娟 | 初防 | |
2020.12.27 | 于勇、刘佳新、张敏、周淑娟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7.14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等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并对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现将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1)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中淘汰类及限制类之列,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建设起止年限:2020年至2021年,项目代码:2020-370523-25-03-13474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在原装置内进行技术改造,未新增用地,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的通知》之列。齐成新能源于2019年11月11日 取得了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160万吨/年芳烃项目及液化气综合利用装置和配套工程(2)(包含本次技术改造的2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相关文件的,下列文件、资料可认为规划相关文件: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原厂址建设且不新增建设用地的,企业原有的规划相关文件或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材料,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政府的总体规划。 (3)本项目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对周边企业、厂外道路和行人等造成的影响较小,其风险程度较低。 (4)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不会对本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形成较大的安全影响,其风险程度较低。 (5)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处理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在企业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6)本项目依托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消防、分析化验、检修、储存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原料质量提升项目,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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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广饶科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全厂现状 | |||
项目简介: 广饶科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顺达”)为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达石化”)全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油品运输和储存要求,科力达石化于2014年9月4日成立广饶科力顺达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广明路西首,所在库区土地属于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块已取得国有不动产权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7号),科力达石化属于山东省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 科力顺达目前已建有8万立方成品油批发项目(包括8座10000m³内浮顶储罐储存汽油、柴油[闭杯闪点55℃]、煤油[闭杯闪点<45℃]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及18万立方燃料油罐区储存技术改造项目(包括6座30000m³外浮顶原油储罐及其配套设施)。 科力顺达于2018年7月23日取得了由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鲁东危化经[2018]050040号,许可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2×10000m³)、柴油[闭杯闪点≤60℃](4×10000m3)、煤油(2×10000m³),有效期至2021年7月22日。 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批发证书第370069号,有效期至2024年6月3日。 科力顺达受科力达石化的实际控制,科力达石化对科力顺达的各类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且科力顺达人员较少,为确保科力顺达安全运行,两家企业签署了统一管理的联合声明(详见附件),能够实现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统一配备监控系统并信息联网及共享。 科力顺达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设安全总监1名,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科力顺达制定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科力顺达库区占地面积97662m²,8万立方成品油批发项目及18万立方燃料油罐区储存技术改造项目总库容为260000m³,原油及汽油火灾危险性为甲B,煤油火灾危险性为乙A、柴油火灾危险性为乙B类,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为一级石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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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凤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刘佳新、周淑娟、于勇 | ||
报告编制人 | 孙凤霞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周大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4.1 | 孙凤霞 | 初访 | |
2021.4.20 | 孙凤霞、周淑娟 | 考察 | |
2021.6.20 | 孙凤霞、姜雪梅 | 检查 | |
2021.7.7 | 孙凤霞、刘佳新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7.25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通过否决型及定性检查表补充检查,共发现5项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该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煤油、原油的条件,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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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威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换证 | |||
项目简介:山东威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特化工”)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永莘路73号,垦利区万达高科技产业园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6日,其前身为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3日),注册资本一亿元整,法定代表人为贾怀星,是国家大型企业集团—中国万达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350248.5m2,主要经营范围为:1,3-丁二烯6.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混合碳四)1.09万吨/年、正丁烷8.39万吨/年、异丁烷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21.91万吨/年、异辛烷20.42万吨/年生产;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厂区内现有40×104t/a碳四深加工装置(包括前乙腈单元、丁烯异构单元、MTBE单元、醚化单元、后乙腈单元、工业异辛烷单元和硫酸回收单元)、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一套。40×104t/a碳四深加工装置原属于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是在其原15×104t/a丁二烯装置基础上改造并新增部分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而来,后因公司分立划归威特化工,并于2018年1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原15×104t/a丁二烯装置的氧化脱氢单元、溶剂油回收设施和催化剂生产设施已停用,不在评价范围内。另外,该公司厂区东北部新增1座10000m3干式气柜及附属设施,已按规定办理了“三同时”手续,并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威特化工于2018年8月13日取得了由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更名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8]050117号,许可范围:1,3-丁二烯6.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混合碳四)1.09万吨/年、正丁烷8.39万吨/年、异丁烷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21.91万吨/年、异辛烷20.42万吨/年,并于2020年5月15日进行了主要负责人变更,有效期至2021年8月13日。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张敏、王学芬、于勇、刘佳新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2.8 | 李爱玲 | 初访 | |
2021.2.26 | 李爱玲、张敏 | 考察 | |
2021.4.5 | 李爱玲、张敏 | 检查 | |
2021.7.28 | 李爱玲、姜雪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6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的相关要求。 (2)厂区装置、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的相关要求。 (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联合装置1单元、联合装置2单元、液化烃罐区单元、丁二烯罐区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工业异辛烷单元、可燃液体罐区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硫酸回收单元、乙腈罐区单元和气柜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值大于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本评价项目的社会风险值曲线未进入不可接受区,大部分落在可接受区,小部分落在尽可能降低区,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社会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4)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前乙腈单元丁烯萃取塔上塔、下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异丁烷精制塔、正丁烷精制塔、原料脱轻塔、丁烯解析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丁烯异构单元异构反应器和脱重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醚化单元催化蒸馏塔、甲醇萃取塔、甲醇回收塔、醚化反应器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碳四原料罐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后乙腈单元第一萃取精馏塔上塔、下塔、脱轻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炔烃闪蒸塔、脱重塔(上)、丁二烯水洗塔的危险度等级为II级。 工业异辛烷单元脱轻塔、烷基化反应器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水洗塔、脱异丁烷塔、脱正丁烷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 MTBE单元甲醇萃取塔、脱轻塔和醚化反应器的危险度等级为I级;催化精馏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甲醇回收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 3000m3碳四球罐、3000m3丁二烯球罐、400m3丁二烯球罐、可燃液体罐组中的甲醇储罐、MTBE储罐和异辛烷储罐以及乙腈储罐和气柜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级。 (5)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冻伤、起重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6)通过《道七版》火灾、道化学爆炸指数评价法对各单元进行计算可知: 补偿前,异构反应器、醚化反应器、烷基化反应器及后乙腈单元萃取精馏塔、脱重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很大”,前乙腈单元异丁烷精制塔、MTBE单元催化精馏塔碳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很大”。 补偿后,本次评价选取的所有设备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均为“较轻”。 (7)通过对1个3000m³液化气球罐进行蒸气云爆炸定量模拟评价,发生蒸气云爆炸时,R≤98.2m范围内为死亡区,人员如缺少防护,则被认为将无例外的蒙受严重伤害或死亡;98.2m<R≤234.0m范围内为重大伤亡区,该范围内的人员如果缺少防护,则绝大数将遭受严重伤害,极少数人死亡或轻伤;234.0m<R≤392.9m为轻伤区,该范围内的人员如果缺少防护,则绝大多数将遭受轻微伤害,极少数人严重伤害或平安无事。 R≤273.2m范围内为财产损失区,该范围内的财产将会受到破坏;R≥421.6以外为安全区,该范围内的人员绝大多数人平安无事。 火球当量半径为R=172.2m;火球持续时间为27s。 (8)通过对1个3000m3异辛烷储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评价与事故后果预测得出,一旦泄漏发生池火,24.1m范围内的设施将全部损坏,在10s内将有1%以上的人员死亡,在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24.1~29.5m范围内的设施至少易燃物被烧毁,10s内会造成人员重大烧伤至死亡,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29.5~41.8m范围内,至少会造成塑料熔化,人员在10s内至少会造成1度烧伤,1min内至少会有1%的人员死亡;41.8~73.8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78.3m以外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是安全的。 (9)本次评估选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估软件进行风险分析,模拟分析结果如下: 危害情况一览表 危险源泄漏模式灾害模式死亡半径(m)重伤半径(m)轻伤半径(m)多米诺半径(m)丁二烯球罐容器整体破裂BLEVE7259761593485碳四球罐容器整体破裂BLEVE6378581399427丁二烯小球罐容器整体破裂BLEVE351478785248(10)本次评价共检查了317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16项,约占总检查项的5.05%;符合项301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4.95%。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在正文8.2节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企业针对隐患情况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见8.3节。 针对本次评价提出的事故隐患及相应的建议整改对策措施,该公司对现场隐患经整改后,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总体评价结论:本评价报告对山东威特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碳酸酯联产项目(首期25000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 |||
项目简介: 顺新材料为适应市场发展,增强市场竞争性,投资40000万元建设15万吨碳酸酯联产项目,主要包括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4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4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和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该项目分期进行建设,其中首期为25000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陈敬敬 刘佳新 张敏 周淑娟 王翠英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周淑娟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10 | 周淑娟 | 初防 | |
2021.4.2 | 于勇、周淑娟 | 考察 | |
2021.5.11 | 于勇、周淑娟 | 检查 | |
2021.7.19 | 于勇、周淑娟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10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设施之间及本项目设施与厂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等规范的要求。 (3)通过安全检查表评价,本次评价共检查了224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符合检查要求的有218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7.32%;部分符合检查要求的有6项,约占总检查项的2.68%。企业认同本评价公司提出的对策措施,并进行了整改。 (4)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1#储罐组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本项目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危险等级为Ⅲ级;触电、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及振动、冻伤、淹溺的危险等级Ⅱ级。 (6)由危险度评价分析可知:本项目反应精馏塔、汽相甲醇塔、粗DMC加压塔危险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粗丙二醇塔、精制DMC塔、第一反应器、第二反应器、碳酸二甲酯储罐、环氧丙烷储罐、甲醇储罐、甲醇钠甲醇溶液储罐危险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丙二醇储罐、碳酸丙烯酯储罐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7)通过《道七版》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计算可知: 补偿前第一反应器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非常大”,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后,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为122.69,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31.41m,面积3097.74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设备、设施造成损坏; 补偿前反应精馏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很大”,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后,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为78.52,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0.1m,面积1268.84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设备、设施造成损坏; 补偿前甲醇回收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后,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为64.2,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16.44m,面积848.29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设备、设施造成损坏。 (8)通过对1个1000m3环氧丙烷储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评价与事故后果预测得出,一旦泄漏发生池火,10.2m范围内的设施将全部损坏,在10s内将有1%以上的人员死亡,在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10.2~12.5m范围内的设施至少易燃物被烧毁,10s内会造成人员重大烧伤至死亡,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12.5~17.6m范围内,至少会造成塑料熔化,人员在10s内至少会造成1度烧伤,1min内至少会有1%的人员死亡;17.6~31.1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31.1~49.2m范围内,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49.2m外安全。 (9)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可知,顺新材料厂区边界500m范围内涉及的亿利洁能科技(广饶)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均属于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顺新材料厂区边界500m范围内不涉及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二类防护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行状况稳定、正常,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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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宇化工”)成立于2012年03月0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富海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张全峰。经营范围包括液化石油气80000吨/年、柴油[闭杯闪点<60℃]950000吨/年、汽油600000吨/年、丙烯45000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20000吨/年、硫磺15000吨/年、石脑油150000吨/年、燃料油[闭杯闪点<60℃]400000吨/年、丙烷15000吨/年、渣油、蜡油、石油焦、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油浆、道路沥青、基础油、重油(以上经营事项均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山东省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富宇化工由厂外道路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原有生产装置及设施:初馏装置、重油深加工装置、延迟焦化装置、15万吨/年气体脱硫分离及MTBE装置、20000Nm3/h制氢装置、120万吨/年产品加氢精制装置、LNG装置区、20万吨/年酸性水汽提和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含改造项目)、30万吨/年选择性汽油加氢脱硫装置、罐区、气柜及配套公用工程等。 因经营需求,富宇化工于2021年2月份进行企业重组,将120万吨/年产品加氢精制装置、20000Nm3/h制氢装置、15万吨/年气体脱硫分离及MTBE装置、20万吨/年酸性水汽提和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30万吨/年选择性汽油加氢脱硫装置、气柜及配套脱硫装置、LNG装置区、1#原油罐区、1#重油罐区、2#重油罐区、汽柴油罐区二、液化气罐区、3#催化汽油罐区、2#精制汽油调和罐区、配套泵棚/泵房、汽车装卸设施及油气回收设施、高架火炬、配套公用辅助(控制、配电、消防、供热、供水、供风、办公)设施等所属权转让给东营广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域化工”)(转让合同见附件)。 资产重组后,富宇化工仅保留西厂区内的初馏装置、重油深加工装置、延迟焦化装置,储运设施及辅助设施均依托广域化工。 广域化工、富宇化工法定代表人均为张全峰,均为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控股的企业。其中富宇化工设全资子公司东营市世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创石化”),并租赁富宇化工储罐及配套设施进行经营,与富宇化工位于同一厂区内。 重组后,东营广域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及东营市世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集中、统一布置在一个厂区内,并签署了统一管理的联合声明(详见附件),三家企业之间能够实现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统一监控,信息联网及共享。 富宇化工于2020年11月24日取得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0]050270号,许可范围:液化石油气8万吨/年、柴油[闭杯闪点<60℃]95万吨/年、汽油60万吨/年、丙烯4.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2万吨/年、硫磺1.5万吨/年、石脑油15万吨/年、丙烷1.5万吨/年、燃料油(柴油74%、煤油26%)40万吨/年,有效期至2023年12月8日。 富宇化工于2021年4月27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10314,登记品种有产品:石脑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燃料油[闭杯闪点<60℃];原料:石油原油;中间产品:干气、酸性气,有效期至2024年4月26日。 富宇化工于2019年7月1日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鲁AQBWHⅡ201900045,有效期至2022年7月。 富宇化工现有职工200人,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企业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比较齐全。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陈敬敬、周淑娟、马海东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2 | 于勇、陈敬敬 | 初访 | |
2021.3.8 | 于勇、陈敬敬 | 考察 | |
2021.6.29 | 于勇、陈敬敬、马海东 | 检查 | |
2021.8.9 | 于勇、陈敬敬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1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厂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锅炉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和振动、冻伤危险、粉尘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 | |||
项目简介: 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惟化学”)成立于2018年7月,法人代表张奉磊,注册资金壹拾柒亿伍仟万元整,拥有员工35人,位于广饶县广饶街道辛河路以东,石大路以南,为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销售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石油化工科技技术研发、咨询、交流。 厚惟化学与东营远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同一厂区内,厚惟化学现有1套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配套环保工程装置[该装置原由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齐成石化”)所拥有,现因经营需求,齐成石化将该装置所属权转让给厚惟化学(转让合同见附件)](本次评价范围)、燃料气回收设施(2座20000m3气柜、脱硫塔)及附属设施、火炬设施(1根DN1400低压烃类火炬、1根DN600高压烃类火炬、1根DN300酸性气火炬)及附属设施、公辅工程[区域变配电室Ⅱ、区域机械间一、循环水场(凉水塔1座4000m3、循环水泵2台)、总变电站。位于同一厂区的东营远浩实业有限公司现有2台50t/h高效煤粉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 齐成(山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设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饶齐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饶街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万德化学(东营)有限公司、东营远浩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上述子公司建设项目均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划、统一设置,集团公司上下游物料相互匹配,统一负责人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检维修管理等,各公司签订了统一管理的联合声明,详见报告附件。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于2021年6月10日出具了厚惟化学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10447,登记品种:原料:酸性水,产品:硫磺(50000吨),中间产品:硫化氢(29700吨),有效期至2024年6月9日。 厚惟化学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同时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新任职不满六个月,已报名缴费参加培训考试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第10.1条“对于新任职不满6个月尚未取得安全合格证的,可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但必须承诺任职6个月内通过考核并取证备查”的要求。 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主要包括120吨/时酸性水汽提装置、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装置,其中酸性水汽提装置以酸性水为原料,通过预处理、汽提等工序产出酸性气;硫磺回收装置以酸性气为原料,通过制硫等工序产出液体硫磺。 | |||
项目负责人 | 姜雪梅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 陈敬敬 李爱玲 张久亮 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张敏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风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5.5 | 张敏 | 初访 | |
2021.5.18 | 姜雪梅 张敏 高磊磊 | 考察 | |
2021.6.7 | 姜雪梅 张敏 高磊磊 | 检查 | |
2021.7.9 | 姜雪梅 张敏 高磊磊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1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2)厚惟化学厂区内各建构筑物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1991年6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 根据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4年10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四次修订)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涉及的高毒泄漏源与周边人员集中场所的防护间距符合《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的相关要求。 (3)厚惟化学厂区内各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的相关要求。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本项目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触电、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及振动、车辆伤害、淹溺的危险等级Ⅱ级。 (6)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一级转化器、二级转化器、加氢反应器的危险等级为I级(高度危险),酸性水汽提塔、溶剂再生塔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整个单元的危险等级为I级(高度危险)。 (7)通过《道七版》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对各单元进行计算可知: 补偿前酸性水汽提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后,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为73.8,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18.9m,面积1121.64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 补偿前加氢反应器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后,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为750.3,危险等级为“最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12.9m,面积522.53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 (8)通过中毒模型分析可知,吸入硫化氢5~10min致死的扩散半径为105.5m,吸入硫化氢0.5~1h致死的扩散半径127.5m,吸入硫化氢0.5~1h致重病的扩散半径135m。 (9)本次评价共检查了180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0项,约占总检查项的0%,部分符合项6项,约占总检查项的3.3%;符合项174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6.7%。 (10)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3×10-5次/年的区域范围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1×10-5次/年的区域范围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3×10-6次/年的区域范围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本项目社会风险曲线处于可接受区。 本评价报告对山东厚惟化学有限公司5万吨/年硫磺回收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DOW7)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对策措施建议,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厂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和机械伤害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丰业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油库) | |||
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丰业化工厂区西部,涉及石脑油的经营储存,主要包括10座300m3的石脑油储罐及卸车设施等。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储罐计算总容量为3000m3,故该油库属于四级油库。 | |||
项目负责人 | 姜雪梅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 张猛 张久亮 张敏 李爱玲 | ||
报告编制人 | 张敏 姜雪梅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周大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29 | 张敏 | 初访 | |
2021.4.5 | 张敏、姜雪梅、张久亮 | 考察 | |
2021.4.25 | 张敏、姜雪梅、张久亮 | 检查 | |
2021.5.10 | 张敏、姜雪梅、张久亮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14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通过对该石油库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确定了该石油库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找出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通过分析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通过对物料、设备等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明确了该石油库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石脑油;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危险程度最高为灾难性的,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为了人员的安全和保护系统,必须采取措施;电气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东营市丰业化工有限公司石脑油储罐区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0)进行模拟计算,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98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98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98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本次评价未产生社会风险曲线。 (4)本报告认为:通过《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检查可知,该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结果为B类有1项不合格,已整改完成;通过定性检查表检查,发现4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该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石脑油的条件,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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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是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南外环路以南、博新路以西(后李村),占地面积为51578.9m2。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07月05日,现有员工32人,公司负责人为贾风雷,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碳酸乙烯酯生产销售。 中石大垦利分公司厂区现有20000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装置(生产装置分为一期和二期共2条生产线,其生产工艺及规模均相同)、3000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装置,以及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乙烯酯装置扩建项目(现处于试生产阶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张敏、马海东、高磊磊、王学芬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马海东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1 | 马海东 | 初访 | |
2021.8.18 | 陈敬敬、马海东 | 考察 | |
2021.8.19 | 陈敬敬、马海东 | 检查 | |
2021.8.21 | 陈敬敬、马海东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2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评价报告对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分级,并对其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进行模拟分析;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并于2021年8月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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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广饶县天福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广饶县天福加油站成立于2004年8月6日,投资人叶建荣,住所位于广饶县潍高路(大王镇高解村)。公司经营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 加油站现有5台加油机(1台92#汽油单枪加油机、1台92#汽油双枪加油机、1台95#汽油单枪加油机、2台柴油单枪加油机),4座埋地卧式储罐(其中2座30m3的柴油储罐、2座30m3的汽油储罐);储罐均为SF双层地埋储罐,由钢制内罐和玻璃钢纤维外罐组成,输油管道为双层管道。设有液位监控仪、卸油防溢阀控制器、双层油管泄漏报警器、双层储罐泄漏检测。该站油品总储量为120m3,计算油品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2018年9月30日该站取得由原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更名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东危化经[2018]050107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2日。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王学芬、张敏、崔丽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崔丽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5.5 | 崔丽、王学芬 | 初访 | |
2021.8.19 | 陈敬敬、崔丽、王学芬 | 考察 | |
2021.8.23 | 陈敬敬、崔丽、王学芬 | 检查 | |
2021.8.27 | 陈敬敬、崔丽、王学芬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27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一、该站属三级加油站,火灾类别为B类火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站主要负责人叶建荣、叶海防及2名安全管理人员冯玉刚、杜晓文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该站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根据现场勘察,并对照上次评价报告。企业名称未发生变更,增加叶海防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由叶海防、冯玉刚变更为冯玉刚和杜晓文。该加油站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储罐的数量、容量、位置、布置均未发生变化,增加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其他设备设施未发生变化。该加油站西南侧空地现为民房,其他周边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定性安全检查表有3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3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广饶县天福加油站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设立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输送液态烃管道项目 | |||
项目简介: 为满足企业自身需求,用管输代替目前的汽车运输,可以降低运输费,输送便捷,损耗小,安全可靠,具有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竞争力,拟投资518万元建设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输送液态烃管道项目,用于输送液态烃。该项目主要包括1条液态烃输送管道。起点为东营宝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液态烃泵出口管线预留口,终点为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液态烃储罐入口管线预留口,管道长度8.5km。输送管道拟采用架空敷设,一泵到底的密闭输送工艺,间歇输送,管道全线敷设于东营市港城管网有限公司已建管廊架上。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陈敬敬 刘佳新 张敏 周淑娟 王翠英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周淑娟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7.2 | 周淑娟 | 初防 | |
2021.7.9 | 于勇、刘佳新、周淑娟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27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输送液态烃管道项目有关资料的分析以及对该建设项目现场的勘察调研,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以及《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等的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评价小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条件评价。本次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等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并对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现将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1)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中毒和窒息危险等级为Ⅲ级;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危险等级Ⅱ级。 (2)根据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本次评价共检查了31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可研报告中未提及项有4项,约占总检查项的12.9%;符合项27项,约占总检查项87.1%。 (3)经计算可知,管道中孔泄漏、管道完全破裂两种泄漏模式中,液态烃管道闪火灾害距离模拟液池中心35m为死亡半径;云爆灾害距离模拟液池中心18m为死亡半径,距离模拟液池中心30m为重伤半径,距离模拟液池中心52m为轻伤半径。 综上所述,山东神驰石化有限公司输送液态烃管道项目管道路由选择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管道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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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天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市天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9日,住所位于广饶县潍高路北侧(43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英顺,注册资金300万元。该公司经营场所现有一座加油站。 本次安全评价是配合该站加油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进行的相关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芬、张敏、高磊磊、刘凤梅、张含笑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张含笑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5.6 | 陈敬敬、张含笑 | 初访 | |
2021.5.10 | 陈敬敬、张含笑 | 考察 | |
2021.6.10 | 陈敬敬、张含笑 | 检查 | |
2021.7.29 | 陈敬敬、张含笑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3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评价公司对该公司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审核了该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对该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辨识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对该站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出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结论为: 一、该站属一级加油站,火灾类别为B类火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本项目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站站长王英顺、副站长王春苗及安全管理人员王英俊已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待发证。该站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根据现场勘察,并对照上次评价报告。该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由王英俊、古金聚变更为王英俊、王春苗;该加油站周边环境、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均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定性安全检查表有2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2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东营市天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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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润化工”)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28000万元,法人代表王建华,注册地址位于广饶县丁庄镇政府驻地,厂址位于省道319以东,东八路以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 齐润化工厂区原有30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包括其技改项目)、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包括其技改项目)、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15000Nm3/h制氢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改造项目(即甲醇制氢装置)、40万吨/年汽油选择性加氢装置、1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装置、60万吨/年重油提取装置、20万吨/年气体分离装置及4万吨/年MTBE装置、3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及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低压瓦斯回收装置、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48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3万标立/小时甲醇制氢装置、5万标立/小时PSA氢提浓装置、25万吨/年异构化装置、12万吨/年硫酸装置等及配套辅助设施(包括200t/h污水处理场、火炬系统、储存装卸设施、公辅工程等)。 因经营需要,齐润化工分别于2019年5月和2020年8月进行两次拆分,装置、公辅工程等部分资产分别转让给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祥化工”)和东营正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化工”)。拆分后云祥化工拥有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48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3万标立/小时甲醇制氢装置、5万标立/小时PSA氢提浓装置、25万吨/年异构化装置及配套机柜间、变配电室等;正润化工拥有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另外,将汽油组分罐区转租给东营齐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瀚商贸”)用于成品油批发经营业务。 现因经营需求,正润化工于2021年7月19日转让资产(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及配套设施)给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转让协议详见附件);齐瀚商贸不再租赁V22罐组进行储存经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协议详见附件)。 齐润化工现有项目情况:30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40万吨/年汽油选择性加氢装置及轻汽油醚化装置、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改造项目(即甲醇制氢装置)、60万吨/年重油提取装置、20万吨/年气体分离装置及4万吨/年MTBE装置、3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及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低压瓦斯回收装置、12万吨/年硫酸装置、干气回收氢气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场、火炬系统、储存装卸设施、公辅工程等)。 现厂区内包含两个公司,分别为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东营云祥化工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建设项目统一规划,集中布置在一个厂区内,厂址位于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道319以东,东八路以南。两家企业统一管理(相关管理文件详见附件),三个企业之间能够实现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生产管理,统一进行安全管理,统一进行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统一监控,信息联网及共享。 齐润化工于2020年8月27日取得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20]050142号,许可范围:氨溶液[含氨>10%](0.6万吨/年)、硫酸(10.003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9.85万吨/年)、石脑油(28.89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4万吨/年)、丙烯(7万吨/年)、硫磺(1.5万吨/年)、汽油(39.5万吨/年)、柴油[闭杯闪点≤60℃](85.82万吨/年)、丙烷(0.903万吨/年);中间产品:干气、氢、酸性气、硫化氢,有效期2020年2月27日至2023年2月26日。 齐润化工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有原料:甲醇、石油原油、乙醇[无水];中间产品:氢、干气、酸性气、硫化氢、柴油[闭杯闪点≤60℃]、汽油、混合碳四;产品:汽油、液化石油气、丙烯、柴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甲基叔丁基醚、硫磺、丙烷、硫酸、氨溶液[含氨>10%]、乙醇汽油;证书编号:370512125,有效期2021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 齐润化工已于2019年7月1日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证书编号:鲁AQBWHⅡ201900038,有效期至2022年7月。 齐润化工现有员工1040余人,设有安全总监,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监管工作并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配备2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8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参加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陈敬敬、周淑娟、王翠英、张娇、刘佳新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7.15 | 李爱玲 | 初访 | |
2021.7.25 | 于勇、张娇 | 考察 | |
2021.8.5 | 于勇、陈敬敬 | 检查 | |
2021.8.15 | 于勇、周淑娟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3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厂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坍塌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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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诚友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换证 | |||
项目简介:东营诚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8日,住所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崔家村村南1000m,法定代表人杨磊,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诚友化工厂区现有一套高清洁汽油组分精制与复合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张猛、张敏、姜雪梅、张久亮、张鹏飞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张鹏飞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7.5 | 张鹏飞 | 初访 | |
2021.7.9 | 李爱玲、张鹏飞 | 考察 | |
2021.7.20 | 李爱玲、张鹏飞 | 检查 | |
2021.8.5 | 李爱玲、张鹏飞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3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防火距离符合要求。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的要求。 (2)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生产装置区的碱洗塔、水洗塔、脱硫塔、1#精馏塔、2#精馏塔、3#精馏塔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低度危险),南罐区原料汽油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经过计算,按照重大危险源最高级别判定,北罐组单元、南罐组单元均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本项目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5)通过《道七版》火灾、道化学爆炸指数评价法对各单元进行计算可知: 碱洗塔、脱硫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5.81m,面积为2091.73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54%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 精馏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6.38m,面积为2185.14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60%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 (6)通过对1个1000m3的原料汽油储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评价与事故后果预测得出,一旦泄漏发生池火,19.7m范围内的设施将全部损坏,在10s内将有1%以上的人员死亡,在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19.7~24.1m范围内的设施至少易燃物被烧毁,10s内会造成人员重大烧伤至死亡,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24.1~34.2m范围内,至少会造成塑料熔化,人员在10s内至少会造成1度烧伤,1min内至少会有1%的人员死亡;34.2~60.4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60.4~95.5m范围内,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95.5m外安全。 (7)本次评价共检查了182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4项,约占总检查项的2.2%;符合项178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7.8%。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在正文8.1节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企业针对隐患情况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见8.2节。 本评价报告对东营诚友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系统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池火灾事故后果模拟评价法及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建议及对策措施建议,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还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广饶县东方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广饶县东方加油站成立于2013年4月15日,住所位于广饶县广饶镇西毛村(转型升级),投资人为赵文学,主要负责人为赵杰。经营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现有4台加油机(2台柴油加油机,1台为单枪、1台为双枪;2台汽油加油机,1台为双枪、1台为四枪),5座埋地卧式储罐(其中2座18m3埋地柴油储罐、3座18m3埋地汽油储罐);储罐均为SF双层储罐(钢制强化塑料制双层油罐);储罐均设有高液位报警装置、防满溢紧急切断阀、双层罐管线泄漏仪、双层储罐泄漏仪。该站油品总储量为90m3,油品总容积为72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张敏、马海东、高磊磊、王学芬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马海东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5.5 | 马海东 | 初访 | |
2021.7.17 | 陈敬敬、马海东 | 考察 | |
2021.7.18 | 陈敬敬、马海东 | 检查 | |
2021.7.25 | 陈敬敬、马海东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定性安全检查表有2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2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广饶县东方加油站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第五十九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第五十九加油站成立于2019年10月17日,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辛河路西侧(原石村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毕泽文。该公司经营场所现有一座加油站。 本次安全评价是配合该站加油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进行的相关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芬、张敏、高磊磊、刘凤梅、张含笑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张含笑 | ||
报告审核人 | 陈敬敬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7.6 | 陈敬敬、张含笑 | 初访 | |
2021.7.10 | 陈敬敬、张含笑 | 考察 | |
2021.7.22 | 陈敬敬、张含笑 | 检查 | |
2021.8.3 | 陈敬敬、张含笑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1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评价公司对该公司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审核了该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对该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辨识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对该站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出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结论为: 一、该站属三级加油站,火灾类别为B类火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本项目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站主要负责人毕泽文及3名安全管理人员张玉姣、宋金秋、刘广锋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该站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根据现场勘察,并对照上次评价报告,变化情况如下: 1、该加油站经营权由广饶易翔达运石化有限公司租赁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 2、因为该加油站更换新的营业执照,该加油站名称由广饶县顺通加油站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第五十九加油站;法人由刘刚变更为现在的法人毕泽文。 3、该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由孙晓辉、郑玉红变更为刘广锋、张玉姣、宋金秋。 4、该加油站因经营需求在站区西侧新建1座辅助用房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5、储罐区的5座卧罐(2座汽油罐、3座柴油罐)新增5台潜油泵。 6、加油区共有6台加油机,更换了4台加油机,将原有的4台单枪自吸式加油机更换为4台双枪单油品潜油式加油机。更换后该站加油区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变更前为南北向两排布置,东侧一排为2台单枪自吸式柴油加油机,西侧一排自北向南依次为1台单枪自吸式柴油加油机、2台双枪潜油式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自吸式汽油加油机;变更后为南北向两排布置,东侧一排为2台双枪潜油式柴油加油机,西侧一排自北向南依次为3台双枪潜油式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潜油式柴油加油机。 7、罐区更换油气回收装置,新的油气回收装置型号为WLHB-02LF,处理能力为2Nm3/h。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定性安全检查表有2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2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第五十九加油站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东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混合芳烃分离项目 | |||
项目简介: 东泽化工厂区现建有一套20万吨/年混合芳烃分离项目的生产装置,另外建设有配套的储运设施以及公辅工程设施等,生产装置以混合芳烃为原料,经分馏塔分馏工序生产轻芳烃、重芳烃、高沸物。 2018年9月19日,东泽化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8]050141号,许可范围:轻芳烃[闭杯闪点≤60℃]( 18.54万吨/年)、重芳烃[闭杯闪点≤60℃](1.26万吨/年),有效期:2018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 2019年12月19日,东泽化工取得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10414,登记原料:混合芳烃,登记产品:C9轻芳烃(185400吨/年)、C9重芳烃(12600吨/年);有效期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 2020年4月7日,东泽化工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效期至2023年4月6日,证书编号:东AQBWHⅢ202000213。 东泽化工现有员工32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环科,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其中1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并在有效期内。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 张敏 马海东 刘凤梅 | ||
报告编制人 | 刘凤梅、陈敬敬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5.7 | 刘凤梅 | 初防 | |
2021.5.12 | 陈敬敬、刘凤梅、马海东 | 考察 | |
2021.6.22 | 陈敬敬、刘凤梅、马海东 | 检查 | |
2021.8.30 | 陈敬敬、刘凤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评价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本次评价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池火灾模型分析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并对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现将本次评价结果汇总如下: (1)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的要求。 (2)由危险度评价分析可知:生产装置区的轻芳烃中间罐、重芳烃中间罐、高沸物中间罐、分馏塔(T101)、分馏塔(T201)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低度危险),罐区高沸物储罐、重芳烃储罐、轻芳烃储罐、混合芳烃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厂区生产装置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轻重芳烃罐组、混合芳烃罐组均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由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和振动、淹溺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5)通过《道七版》火灾、道化学爆炸指数评价法对各单元进行计算可知: 分馏塔、闪蒸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5.81m,面积为2091.73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54%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东营市东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总局令第89号修改)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评价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积极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嘉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东营嘉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30日,法定代表人林芳,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北辛村115号。该公司经营场所现有一座加油站,公司经营范围为润滑油、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管件管材、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三级加油站);石油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02月27日该站换发了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东开危化经[2020]050008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08日。 2020年04月10日该站换发了由东营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05011017号,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0日。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张敏、姜雪梅、王翠英、刘佳新 | ||
报告编制人 | 刘佳新、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7.20 | 刘佳新 | 初访 | |
2021.7.25 | 于勇、刘佳新 | 考察 | |
2021.8.2 | 于勇、刘佳新 | 检查 | |
2021.8.16 | 于勇、刘佳新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6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对该公司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审核了该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对该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辨识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对该站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出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结论为: 一、该站属三级加油站,火灾类别为B类火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站主要负责人林芳及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栾红兵、林兴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该站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根据现场勘察,并对照上次评价报告。该加油站于2020年11月30日重新任命了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由季洪波变更为林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栾红兵、季艳萍变更为栾红兵、林兴;由于加油机老化,更换了3台汽油加油机。1台95#汽油加油机由TB-3111型单枪税控加油机更换为TBS-2120型双枪税控加油机,2台92#汽油加油机由TB-3111型单枪税控加油机更换为TDB-1212型双枪税控加油机。加油机均在原位置进行更换。罐区原两个汽油罐共用一根汽油通气管,现改为两个汽油罐共用两根汽油通气管,两根通气管底部联通;罐区南侧围墙向北平移了7m。罐区东北侧原闲置间变更为危废间。在站房北侧搭建一座仓库,用于储存车用尿素。该加油站周边环境、工艺均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符合要求,B项有1项不符合要求,其他符合要求,定性安全检查表有2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否决型检查表中提出1项不符合项,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2项不合格项,均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东营嘉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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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合益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6000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项目(一期)的生产设备位于三氟化硼络合物生产车间内西部,6000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项目(二期)的生产设备位于三氟化硼络合物生产车间内东部,该项目以硼酸、氟化氢、三氧化硫、碳酸二甲酯、二乙二醇二甲醚、环丁砜、乙酸乙酯、四氢呋喃、乙醚、乙腈、丁醚、乙酸、甲醇、磷酸、甲苯胺、苯甲醚、乙酸丁酯、丙酸、乙醇、氯乙酸乙酯、单乙胺、苯酚、二甲醚、苄胺、水、二甲硫、2-甲基咪唑、碳酸二乙酯等为原料,通过造气、络合反应生产三氟化硼碳酸二甲酯络合物、三氟化硼二乙二醇二甲醚络合物、三氟化硼环丁砜络合物、三氟化硼乙酸乙酯络合物、三氟化硼四氢呋喃络合物、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三氟化硼乙腈络合物、三氟化硼丁醚络合物、三氟化硼乙酸络合物、三氟化硼甲醇络合物、三氟化硼乙醇络合物、三氟化硼磷酸络合物、三氟化硼甲苯胺络合物、三氟化硼苯甲醚络合物、三氟化硼乙酸丁酯络合物、三氟化硼丙酸络合物、三氟化硼氯乙酸乙酯络合物、三氟化硼单乙胺络合物、三氟化硼苄胺络合物、三氟化硼苯酚络合物、三氟化硼二甲醚络合物、三氟化硼二水络合物、三氟化硼二甲硫络合物、三氟化硼碳酸二乙酯络合物、三氟化硼2-甲基咪唑络合物、三氟化硼碳酸二甲酯络合物、三氟化硼乙腈络合物及副产品浓硫酸(92%)。 500吨/年瓶装三氟化硼气体项目以三氟化硼络合物生产车间的三氟化硼气体为原料,通过原料气体压缩、低温液化、低温精馏、气体充装等工序生产瓶装(40L)三氟化硼气体。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陈敬敬、张敏、刘凤梅、高磊磊、崔丽 | ||
报告编制人 | 陈敬敬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2 | 陈敬敬、刘凤梅 | 初访 | |
2021.4.19 | 陈敬敬、刘凤梅 | 考察 | |
2021.7.15 | 陈敬敬、刘凤梅 | 检查 | |
2021.9.2 | 陈敬敬、刘凤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8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本项目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的相关要求。 (3)合益气体厂区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4)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可知:本项目涉及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Ⅳ级;灼烫、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物体打击、振动和噪声、冻伤、淹溺、坍塌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合益气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情况如下:三氟化硼气体压缩充装车间单元、甲类仓库单元未构成重危险化学品大危险源。三氟化硼络合物生产车间单元、罐区单元均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由危险度分级可知:6000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项目(一期)络合罐、氟化氢计量罐、三氧化硫计量罐、氟化氢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低度危险),造气釜、三氧化硫储罐、乙腈、碳酸二甲酯储罐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6000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项目(二期)络合罐、氟化氢计量罐、三氧化硫储罐、三氧化硫计量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低度危险),造气釜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500吨/年瓶装三氟化硼气体项目三氟化硼压缩、低温液化、低温精馏单元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低度危险),三氟化硼充装单元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罐区氟化氢卧罐、乙腈卧罐、碳酸二甲酯卧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低度危险),硫酸储罐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7)通过对1个40m3乙腈储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评价与事故后果预测得出,一旦发生池火灾,5m范围内的设施将全部损坏,在10s内将有1%以上的人员死亡,在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5~6.2m范围内的设施至少易燃物被烧毁,10s内会造成人员重大烧伤至死亡,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6.2~8.7m范围内,至少会造成塑料熔化,人员在10s内至少会造成1度烧伤,1min内至少会有1%的人员死亡;8.7~15.4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会感到疼痛甚至烧伤,但迅速行动可以安全逃离;15.4~24.3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会感到疼痛;24.3m以外则是安全的。 (8)通过《道七版》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分析可知: 络合罐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16.6m,面积为865.2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补偿后的危险等级为“最轻”。 乙腈储罐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19.0m,面积为1133.5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补偿后的危险等级为“最轻”。 (9)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0)软件模拟可知,个人风险>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本次评价的社会风险值曲线处于不可接受区以下,大部分在可接受区,部分在尽可能降低区。企业针对生产设备及储存设施均采取相关安全措施,降低了风险。 (10)本次评价共检查了227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发现不符合项0项,约占总检查项的0%;部分符合项6项,约占总检查项的2.6%;符合项221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7.4%。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企业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生产车间及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及89号修订)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认真落实了8.2章节提出的整改建议,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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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设立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惟普新能源有限公司18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和添加剂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山东惟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惟普新能源”)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科技路77号,成立于2021年01月28日,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魏卫国,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上各项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公司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拟投资102135万元建设18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和添加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0001m2,劳动定员300人。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单元(25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单元(400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单元(2000吨/年)以及配套的仓库、储运系统和公用工程等;二期建设内容为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单元(25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单元(400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单元(3000吨/年)、丙类仓库3、丙类仓库4。 惟普新能源于2021年4月14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为2104-370523-04-01-180158,建设起止年限为2021年至2023年。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张敏、王翠英、刘佳新 | ||
报告编制人 | 于勇、刘佳新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12 | 刘佳新 | 初访 | |
2021.3.24 | 于勇、刘佳新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10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条第14款的规定:“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 本项目于2021年4月14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为2104-370523-04-01-180158,建设起止年限为2021年至2023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该公司厂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科技路77号,该厂区土地属于东营惟捷新能源有限公司预留空地,山东惟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东营惟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正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山东惟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惟捷新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7号),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属于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其用地规划范围包含本项目用地,符合当地政府的总体规划。 (3)本项目平面布置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相关要求。 (4)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距离符合要求。本项目与周边企业、设施相互影响较小,企业在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可以接受。 (5)本项目在采取相关的措施后,自然危害对本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形成的影响较小,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6)本项目选择的工艺和技术路线、生产规模符合要求,系统的设备、设施没有选用淘汰的设备、设施;该工艺技术在国内其他同类企业有成熟可靠的运行经验,工艺技术可靠程度相对较高。 (7)本项目拟配套建设的储运、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制冷、消防、检修、化验等配套设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山东惟普新能源有限公司18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和添加剂项目选址得当,周边设施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山东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7月01日,营业场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二路与东二路交叉路口往南270米路东102室,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洗车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成品油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仓储;烟草制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山东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22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东开危化经[2021]050018号,有效期至2022年06月02日。 山东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16日取得了由东营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05013033号,有效期至2026年07月16日。 | |||
项目负责人 | 于勇 | ||
项目组成员 | 张敏、姜雪梅、王翠英、刘佳新 | ||
报告编制人 | 刘佳新、于勇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8.14 | 刘佳新 | 初访 | |
2021.8.19 | 于勇、刘佳新 | 考察 | |
2021.8.23 | 于勇、刘佳新 | 检查 | |
2021.9.8 | 于勇、刘佳新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10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对该公司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审核了该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对该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辨识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对该站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出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结论为: 一、该加油站属二级加油站,火灾类别为B类火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并且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山东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7月01日,营业场所为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二路与东二路交叉路口南270米路东102室,于2021年07月08日重新任命了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定性安全检查表有1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该站定性安全检查表1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本评价公司认为山东鑫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安全条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节能增效改造项目 | |||
项目简介: 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饶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能实业由张石路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占地面积约481612㎡,目前西厂区内建有15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梯级分离项目(一期),包括15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梯级分离装置、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本次技改项目所在装置)、30000Nm³/h制氢装置、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8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及配套设施;东厂区内建有100万吨/年高标油品升级联合装置,主要包括10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改质装置、27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含100万吨/年焦化部分、65t/h溶剂再生单元)、4万吨/年硫酸装置、20000Nm³/h干气制氢装置及配套设施。 该公司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以原料油(常柴、蜡油和DAO)、氢气为原料,通过加氢、分馏得到产品石脑油、液化石油气、轻质润滑油基础油(轻柴油)、重质润滑油基础油(重柴油)、加氢尾油和干气等。 企业拟投资620万元对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压缩机组进行节能增效,购置1台压缩机组及配套设施,用来替代或备用于原有压缩机组,并对压缩机厂房适当配置。同时,对低分气PSA制氢单元进行增效改造,新增4台吸附器(与原8台吸附器并联)和一台真空泵,并对部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本次改造不新增产能,改造后降低压缩机组的电能消耗,提高了电能有效利用,优化解决解吸气氢含量高的问题,降低废气排放中氢气含量,技改后整个低分气PSA制氢单元处理能力(设计能力)由原来的4500Nm³/h提高至8000Nm³/h,回收率由原来的90%提升至95%。 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但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涉及加氢工艺;本次技改对原有装置的重大危险源级别未造成影响,技改后的整个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仍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本项目涉及的中间产品氢气为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本次技术改造在原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占地范围内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项目所在地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含本项目用地),编号:地字第370523201800302号,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17号)第四十一条,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原厂址建设且不新增建设用地的,企业原有的规划相关文件或者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材料可认为规划相关文件。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符合当地政府的总体规划。 | |||
项目负责人 | 熊炜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王翠英、马海东、张敏 | ||
报告编制人 | 熊炜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22 | 熊炜、王翠英、刘凤梅 | 初访 | |
2021.7.8 | 熊炜、王翠英 | 考察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1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防火距离符合要求。本项目技改所在的整个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以及依托的重要设施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及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及《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所在装置设备设施及依托的重要设施与厂内其他装置设备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及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相关要求。 (2)通过对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本项目涉及的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和振动、起重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技改后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单元仍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吸附器的危险度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 (5)通过《道七版》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计算可知: 吸附器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后,危险程度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为80.5,危险等级为“较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0.61m,面积为1334m²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 (6) 本次评价共检查了181项,通过检查表法检查可研报告中未提及项有60项,约占总检查项的33.1%;符合项121项,约占总检查项66.9%。 (7)根据CASST-QRA2.0软件经过模拟分析,尚能实业厂区边界500m范围内不涉及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涉及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为厂区西南侧的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从业人数不超过100),距尚能实业西厂区边界440m。 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3×10-7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满足要求;根据CASST-QRA2.0软件进行模拟计算社会风险值曲线处于可接受区。 综上所述,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节能增效改造项目选址得当,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周边环境及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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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利津祥泰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祥泰加油站建设项目 | |||
项目简介: 利津祥泰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2日,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经济开发区利八路以南、宫家干渠以西,法定代表人为王东升。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站现有职工8人,该站主要负责人(王东升)及2名安全管理人员(朱玉宝、徐晓静)均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2021年2月3日该站因变更法人变更了由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东危化经[2020]057018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7日。 2021年5月20日该站因变更法人换发了由东营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05223066号,有效期至2026年5月20日。 该加油站现有6台加油机(3台柴油加油机,3台汽油加油机,均为双枪单油品加油机),6座埋地卧式储罐(其中3座为柴油储罐、3座为汽油储罐,储罐大小均为30m3);储罐均为SF双层储罐(钢制强化塑料制双层油罐);储罐均设有高液位报警装置、防满溢紧急切断阀、双层罐管线泄漏仪、双层储罐泄漏仪。该站油品总储量为180m3,油品总容积为13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该站为二级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 张敏 王学芬 刘凤梅 | ||
报告编制人 | 刘凤梅、陈敬敬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8.19 | 刘凤梅、王学芬 | 初防 | |
2021.8.24 | 陈敬敬、刘凤梅、王学芬 | 考察 | |
2021.8.29 | 陈敬敬、刘凤梅、王学芬 | 检查 | |
2021.9.22 | 陈敬敬、刘凤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22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评价公司对该公司加油站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审核了该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对该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辨识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对该站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出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结论为: 一、该站属二级加油站,火灾类别为B类火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站主要负责人(王东升)及2名安全管理人员(朱玉宝、徐晓静)均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该站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根据现场勘察,并对照上次评价报告,该加油站变更主要负责人及2名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由尚振亮变更为王东升,安全管理人员由陈东杰、彭龙变更为朱玉宝、徐晓静;北侧一排最西侧的加油机,原为汽油双枪加油机,现更换为柴油双枪加油机(单油品),与该加油机对应的V1001汽油罐变更为柴油罐,并将该罐的通气管口与其他汽油储罐的通气管口分开,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原与V1001储罐通气管口连接,现变更为与V1003汽油罐通气管口连接;将V1001储罐上卸油油气回收气相线、加油油气回收凝液进液管线加上盲板;罩棚下东西方向北侧一排的中间加油机,原为汽油单枪加油机,现更换为汽油双枪加油机;加油油气回收凝液原回收方式为积液罐满溢流至V1001储罐,现收集方式变更为临时防爆泵抽出至92#储罐卸车口;站房东侧增加一台汽车洗车机。 该加油站周边环境未发生变化;平面布置方面V1001储罐变更为柴油储罐;北侧一排最西侧加油机变更为柴油加油机;北侧一排的中间加油机变更为双枪加油机,站房东侧新增汽车洗车机,其他设施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定性安全检查表有1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1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利津祥泰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祥泰加油站建设项目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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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广饶县阳光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 |||
项目简介:广饶县阳光加油站成立于2006年02月20日,投资人蒋庆湘,住所位于广饶县大码头镇大码头村。公司经营范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柴油、汽油。(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现有职工5人,该站主要负责人及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2018年09月29日该站取得由原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更名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东危化经[2018]050110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2日。 2020年04月30日该站取得由东营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05233017号,有效期至2025年04月30日。 该站于2000年7月18日取得了广饶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广公消验[2000]第003号,结论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该站更名(由广饶县码头供销加油站更名为广饶县阳光加油站)后于2006年9月13日,由广饶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该加油站出具加油站名称变更的《证明》。 该加油站现有3台加油机(2台单枪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柴油加油机)(均无自助加油功能),3座埋地卧式储罐(2座17m3汽油储罐、1座17m3柴油储罐);储罐均为SF埋地双层储罐,由钢制内罐和玻璃钢纤维外罐组成;储罐均设有高液位报警装置、防满溢紧急切断阀、双层罐管线泄漏仪、双层储罐泄漏仪。该站油品总储量为51m3,计算油品总容积为42.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姜雪梅 | ||
项目组成员 | 李爱玲、张久亮、张猛、张敏、张鹏飞 | ||
报告编制人 | 姜雪梅、张鹏飞 | ||
报告审核人 | 孙凤霞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5.5 | 张久亮 | 初访 | |
2021.7.16 | 姜雪梅、张鹏飞 | 考察 | |
2021.7.20 | 姜雪梅、张鹏飞 | 检查 | |
2021.8.17 | 姜雪梅、张鹏飞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2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二、该站主要负责人及2名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该站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了事故应急预案,有较齐全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能够重点监控,储油罐区能得到有效的防护,采用了合理的操作工艺,经营场所位置合理,周边条件较好。 三、根据现场勘察,并对照上次评价报告。该加油站于2021年1月1日重新任命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增加了周国锋;该加油站南侧拟建设一座商业广场,现有一座施工板房;位于加油区中间汽油单枪加油机换新,仍为汽油单枪加油机,规格型号由JSK-45F1121B变更为JSK-50E1121B;其余周边环境、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均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本次评价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复查结果,被评价单位A项中1项不合格,B项全部符合要求,定性安全检查表有2项不合格。该站就本评价公司提出的整改建议与本评价公司进行了沟通,目前本次评价报告定性安全检查表中提出的2项不合格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导则要求,本评价公司认为广饶县阳光加油站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目前具备经营和储存车用汽油、柴油的条件,经营形式为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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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专项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 | |||
项目简介: 尚能实业由张石路分为东西两个厂区,西厂区内现有一套15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梯级分离项目(一期),包括150万吨/年超临界萃取梯级分离装置、10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改质装置(本次改造所在装置)、30000Nm3/h甲醇制氢装置、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和公辅设施;东厂区内现有一套100万吨/年高标油品升级联合装置,主要包括10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改质装置、27万吨/年针状焦装置、4万吨/年硫酸装置、20000Nm3/h干气制氢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其中的石脑油罐区为本次改造所在罐区)和公辅设施、火炬(正在建设中)等。 尚能实业于2020年10月21日换取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9]050286号,许可范围:直馏石脑油2.7万吨/年、液化石油气5.7375万吨/年、轻石脑油4.413万吨/年、重石脑油18.974万吨/年、轻润滑油基础油(轻柴油)136.504万吨/年、硫磺1.856万吨/年、硫酸4万吨/年;中间产品:干气(氢气35.31%、甲烷44.23%、乙烷14.98%等)、酸性气(氢气43.33%、正丁烷19.02%、硫化氢8.69%、正戊烷8.73%等)、氢气、焦化汽油、焦化柴油,有效期至2022年6月11日。 尚能实业于2021年7月16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25日,证书编号为370510372,登记原料:石油原油、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中间产品:氢气、二氧化硫、硫化氢、干气、柴油、汽油;产品:硫磺(18560吨/年)、石脑油(118870吨/年)、液化石油气(57357吨/年)、柴油(1365040吨/年)、硫酸(40000吨/年)、汽油(115000吨/年)。 尚能实业于2020年6月9日取得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险化学品)证书,证书编号:AQBWHⅡ202000031,有效期至2023年6月。 公司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设有安全总监1名,配备1名安全部经理、10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2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了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合格证,且定期进行复审,目前均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 | 陈敬敬 | ||
项目组成员 | 高磊磊 张敏 王学芬 马海东 刘凤梅 | ||
报告编制人 | 刘凤梅、陈敬敬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周大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田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19 | 刘凤梅 | 初防 | |
2021.1.22 | 陈敬敬、刘凤梅 | 考察 | |
2021.3.2 | 陈敬敬、刘凤梅 | 检查 | |
2021.3.23 | 陈敬敬、刘凤梅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23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和《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等标准规范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 通过对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有关资料的分析以及对现场的勘察调研,本评价公司认为系统目前在安全管理,区域规划与总体布置,工艺生产过程,电气等方面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修订)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油品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后,能够安全生产。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恒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及原油储存经营项目 | |||
项目简介:山东恒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拓化工”)成立于2018年10月29日,注册资金500万元。该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景路54号,法定代表人李海霞,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机械及配件、防腐保温材料、石油钻采机械及配件、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炭黑、天然橡胶、钢材、橡胶制品、纤维制品、汽车配件、轮胎、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不含专营专控设备)、五金建材、劳保用品销售;道路货运经营;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停车服务(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山东恒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6月通过法律拍卖获得了山东坨安实业有限公司非危化品油品储存项目的所有设施。根据当前市场形势以及政府部门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山东恒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资6600万元建设了成品油及原油储存经营项目,对库区原有储罐、装卸设施及辅助房等进行升级改造,用于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及原油、芳烃、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二甲苯等化工产品的储存经营。 该成品油及原油储存经营项目将该库区原有的20座1000m3固定顶储罐改造成20座1000m3内浮顶储罐,其中,汽油储罐2座、乙醇汽油储罐2座、柴油储罐2座、甲基叔丁基醚储罐1座、异辛烷储罐1座、芳烃储罐1座、二甲苯储罐1座以及原油储罐10座。库区总储量为20000m3,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的规定,属于三级石油库。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该项目库区储存的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及原油、芳烃、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二甲苯均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属于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王学芬、姜雪梅、张敏、张猛、张鹏飞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18 | 王学芬 | 初访 | |
2021.1.26 | 李爱玲、王学芬 | 考察 | |
2021.6.30 | 李爱玲、张鹏飞 | 检查 | |
2021.8.4 | 李爱玲、张鹏飞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27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该储存经营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汽油、乙醇汽油、原油、柴油、芳烃、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二甲苯、氮[压缩的]。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噪声及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需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可知,1#罐组、2#罐组、3#罐组均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罐组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中,1#罐组、2#罐组的重大危险源级别均为三级,3#罐组的重大危险源级别为四级。 (4)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淹溺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噪声危险等级为“Ⅰ~Ⅱ级”。 (5)通过危险度评价可知:该项目原油储罐、汽油储罐、乙醇汽油储罐、芳烃储罐、甲基叔丁基醚储罐、异辛烷储罐、二甲苯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Ⅰ级(高度危险)。柴油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中度危险)。 (6)通过对1个1000m3汽油储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评价与事故后果预测得出,一旦泄漏发生池火,21.3m范围内的设施将全部损坏,在10s内将有1%以上的人员死亡,在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21.3~26.1m范围内的设施至少易燃物被烧毁,10s内会造成人员重大烧伤至死亡,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26.1~36.9m范围内,至少会造成塑料熔化,人员在10s内至少会造成1度烧伤,1min内至少会有1%的人员死亡;36.9~65.3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65.3m以外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是安全的。 (7)本次评价共设检查项221项,其中不符合项3项,约占总检查项的1.36%;符合项218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8.64%。对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报告在第九章提出了事故隐患及整改建议,并进行了整改复查。企业对本次评价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后,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8)该项目个人风险值大于3×10-7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综上所述,个人风险可接受。 该评价项目社会风险在可接受区,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针对本次评价提出的事故隐患及相应的建议整改对策措施,该公司对现场隐患经整改后,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总体评价结论:该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山东恒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及原油储存经营项目试运行正常后至今运行状况稳定、正常,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坤业石有限公司2万立方成品油储存经营项目 | |||
项目简介:山东坤业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业石化”)成立于2020年3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团结路以北,宇联路以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殿勇。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坤业石化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在厂区预留空地处投资11000万元建设2万立方成品油储存经营项目,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该项目主要包括:柴油罐组和汽油罐组两个罐组,其中柴油罐组设置6个容积为1600m3的内浮顶柴油储罐,储存量9600m3;汽油罐组设置4个容积为1600m3的内浮顶汽油储罐,储存量6400m3,库区总储存量为16000m3,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的规定,柴油[闭杯闪点>60℃]火灾危险性为丙A类,乘以系数0.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2万立方成品油储存经营项目储罐计算总容量为11200m3,属于三级石油库。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该项目库区储存的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姜雪梅、张敏、于勇、朱鹏辉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 | ||
报告审核人 | 王田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4.20 | 王学芬 | 初访 | |
2021.6.2 | 李爱玲、张敏 | 考察 | |
2021.8.4 | 李爱玲、张敏 | 检查 | |
2022.1.7 | 李爱玲、朱鹏辉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27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该储存经营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其中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需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汽油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三级。 (4)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淹溺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噪声危险等级为“Ⅰ级”。 (5)通过危险度评价可知:该项目汽油储罐的危险等级和柴油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中度危险)。 (6)通过对1个1600m3汽油储罐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评价与事故后果预测得出,一旦泄漏发生池火,19.3m范围内的设施将全部损坏,在10s内将有1%以上的人员死亡,在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19.3~23.7m范围内的设施至少易燃物被烧毁,10s内会造成人员重大烧伤至死亡,1min内人员将100%死亡;23.7~33.5m范围内,至少会造成塑料熔化,人员在10s内至少会造成1度烧伤,1min内至少会有1%的人员死亡;33.5~59.2m范围内,设施不会受损,人员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59.2m以外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是安全的。 (7)本次评价共设检查项228项,其中不符合项3项,约占总检查项的1.32%;符合项225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8.68%。对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报告在第九章提出了事故隐患及整改建议,并进行了整改复查。企业对本次评价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后,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8)该项目个人风险值大于3×10-7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值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综上所述,个人风险可接受。 该评价项目无社会风险,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针对本次评价提出的事故隐患及相应的建议整改对策措施,该公司对现场隐患经整改后,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总体评价结论:该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山东坤业石化有限公司2万立方成品油储存经营项目试运行正常后至今运行状况稳定、正常,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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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诚友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存储项目 | |||
项目简介:东营诚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8日,住所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崔家村村南1000m,法定代表人杨磊,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诚友化工厂区现有一套经营危险化学品存储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李爱玲 | ||
项目组成员 | 张猛、张敏、姜雪梅、张久亮、张鹏飞 | ||
报告编制人 | 李爱玲、张鹏飞 | ||
报告审核人 | 熊炜 | ||
技术负责人 | 李继英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凤霞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9.18 | 张鹏飞 | 初访 | |
2021.9.23 | 李爱玲、张鹏飞 | 考察 | |
2021.9.24 | 李爱玲、张鹏飞 | 检查 | |
2021.9.26 | 李爱玲、张鹏飞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28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通过对该石油库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确定了该石油库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找出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通过分析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通过对物料、设备等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明确了该石油库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甲醇、甲基叔丁基醚(MTBE)、石脑油、乙醇、燃料油、芳烃;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危险程度最高为灾难性的,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为了人员的安全和保护系统,必须采取措施;电气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程度为临界的,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东营诚友化工有限公司北罐组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本报告认为:通过《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检查可知,该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结果为A类有1项不合格,已整改完成;通过定性检查表检查,发现3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该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甲醇、甲基叔丁基醚(MTBE)、石脑油、乙醇、燃料油、芳烃的条件,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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